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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把律师培训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7年11月20日作者:赵大程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把律师培训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作者:赵大程,司法部副部长)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大会上所作的重要报告,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科学回答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报告博大精深,富有深刻的理论性和思想性,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集中了全党智慧、凝聚了各方共识、顺应了时代潮流、反映了人民心声,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律师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队伍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律师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职责。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报告,对律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律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更加宽广,律师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责任更加重大,律师工作加强自身建设的任务更加繁重。我们一定要紧密联系律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十七大文件,深刻领会十七大主题,全面贯彻十七大部署,把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觉坚持、积极贯彻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自觉坚持、积极贯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统筹协调发展的这一基本纲领,找准切入点,把握结合点,突出着力点,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不断增强服务能力,不断开创我国律师工作的新局面。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我国律师事业迅速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律师工作在依法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日益显著。在推进律师事业发展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地律师协会重视律师培训工作,不断推进律师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了律师事业的发展。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律师培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中央领导同志近期作出的关于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按照吴爱英部长在全国律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班上提出的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律师培训工作,大力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充分认识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律师培训工作总体形势是好的,成效是显著的,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律师培训工作的视野不够开阔,培训内容、方法比较单一,计划性、系统性不够,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律师事业的要求;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够显著;律师培训管理还有薄弱环节,规范、监督不够,等等。这些情况表明,律师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和改进,律师培训工作的任务繁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地律师协会一定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不懈地把律师培训工作作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不断提高我国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保证我国律师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保证我国律师工作水平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

  首先,加强律师培训工作,是不断增强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基础工作。当前,我国已站在深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临的挑战也前所未有。这样的形势和任务为律师工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对律师队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广大律师需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出发,深刻把握国家的总体形势、发展目标、现阶段工作重心和重大政策,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提供服务;需要紧跟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步伐,不断拓宽知识面,丰富知识结构,掌握经济、法律、管理、社会等方方面面的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执业技能,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增强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常抓不懈,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其中开展培训工作最具系统性,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其次,加强律师培训工作,是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方法。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律师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好的,是符合律师队伍建设总要求的,广大律师已经成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在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律师队伍中也有极少数人出了问题。极个别律师政治意识淡薄,理想信念动摇;少数律师趋利化倾向严重,看重金钱,忽视社会责任,诚信观念不强,存在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等等。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既有国际影响,也有国内影响。要解决这些问题,实现律师队伍建设总的要求,就必须不断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党的建设,不断加强行政管理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而这些建设和管理措施的落实,很重要的渠道之一是开展培训。要通过加强律师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律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第三,加强律师培训工作,是提高律师国际竞争水平的有效途径。面对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我们在以更积极的姿态扩大对外开放,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同时,要正确处理好维护国家利益和促进对外开放的关系。这就需要完善的法律保护和国际化、高水平的律师法律服务,需要高水平、高素质的律师队伍。我国经济加快走向世界,律师队伍能否为我国企业走出国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发挥好保障和促进作用至关重要。同时,随着我国律师业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国际律师业之间竞争日益激烈,国外律师“走进来”,我国的律师也要“走出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律师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高层次律师人才还很缺乏,既懂专业知识,又有较好外语水平,而且熟悉国际司法规则的律师人才严重不足,影响了律师业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我们也拥有一些可以提供较高品质涉外专业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但从整体上讲,我国律师业目前的发展状况仍不能适应和满足对高水平、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的需要,高层次、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短缺,不少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还缺乏办理国际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在重大的国际性交易和复杂的商务活动中,难以与国际性律师事务所竞争。进一步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快培养熟悉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高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推进我国律师法律服务的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进程,是提升我国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增强我国律师国际竞争能力的迫切需要。

  二、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律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

  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吴部长在全国律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班的讲话中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律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律师的思想政治、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律师队伍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促进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发挥律师在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贯彻这一指导思想,要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始终坚持律师培训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我们要坚持和完善的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是与我国国情,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相适应的律师制度。律师培训工作一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的思想武装广大律师的头脑,用正确的法治理念和价值取向统一律师的执业思想,确保律师在执业目标和方向上不发生偏差和动摇。
  
  (二)全面提升律师队伍综合素质。要着眼于律师工作适应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胜任地履行工作职责,抓住全面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这三大方面,进一步加强律师培训工作。在开展律师培训工作中,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三个方面要统筹兼顾,缺一不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要坚持三个培训、三个素质一起抓,注意防止和克服重业务培训、轻思想政治培训,重知识培训、轻执业技能和执业规范培训等问题,科学安排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所占的课时比例。同时,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律师法律服务的需求,针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中普遍存在的弱项,针对律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合理确定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的内容。

  (三)切实加强对律师培训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是提高培训工作质量,推动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要坚持培训和管理并重,强化对培训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做好培训的整体规划、监督检查、制度规范和组织实施,严格培训审批程序,严肃培训纪律,要对培训主题、内容、宣传报道、参加人员等认真审查把关,严防敌对势力借机渗透,确保培训工作健康发展。要加强对律师培训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开阔律师培训工作的视野,丰富律师培训的内容,创新律师培训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律师培训工作的计划性和系统性,增强培训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严格管理和科学指导,不断提高培训工作水平。

  三、准确把握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目标要求

  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和谐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律师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实现这些目标,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律师队伍综合素质得到提高。按照中央对律师队伍提出的“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总要求,把律师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党和人民群众信得过、过得硬、靠得住的队伍。通过开展思想政治培训,使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使律师成为法律领域的专家,业务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执业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能够承办高端法律业务和国际法律事务的高素质律师人才不断涌现,律师国际竞争水平明显提高。通过开展职业道德培训,使律师进一步明确工作使命,律师队伍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讲诚信、重操守的行业风尚进一步形成,服务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增强,真正成为引领社会诚信的榜样,并为社会诚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律师队伍服务大局的能力得到增强。服务大局是律师工作的价值所在,也是律师队伍的责任使命。律师服务大局的能力体现在服务意识、服务广度和深度、服务质量和效率等方面。通过加强培训工作,使律师服务大局的意识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在服务广度上,通过培训,形成一个能够为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提供多种形式法律服务的律师工作体系,做到哪里有法律服务需求,哪里就有律师服务。在服务深度上,通过培训,更多的律师能够提供更为高端、高效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满足涉外、金融、证券、信息、知识产权等领域对高尖端专业法律服务的需求。在服务效率上,通过培训,便民、科学、高效的服务手段、服务模式和服务方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律师在现代信息社会中的服务效率不断提高。在服务质量上,通过培训,做到“三个满意”,即党和政府满意、当事人满意、社会满意。

  (三)律师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律师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是推动律师培训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促进培训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通过加强律师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培训纪律进一步严明。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在律师培训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律师培训管理制度、质量考核评估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度逐步完善,培训活动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通过加强律师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培训工作协作机制,培训工作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培训工作能够高质量、高效率地开展。通过加强律师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得到切实贯彻落实,培训活动的审核、规划、审批、引导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有关实体性、程序性规定进行,培训工作能够规范、科学、有效地开展。

  四、切实遵循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

  加强律师培训工作,要牢牢把握好四个原则,就是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中心服务,坚持把思想政治培训放在律师培训工作的首位,坚持加强律师执业能力建设,坚持依法科学培训。

  (一)坚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律师培训活动的规划、部署和安排,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展开,紧跟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步伐,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能够为国家建设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高素质律师人才,扶持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律师事务所。当前,要着重围绕促进解决民生问题,抓紧培养服务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专业领域的律师人才;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律师人才;根据实施对外开放战略的需要,进一步开阔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培养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等方面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人才。

  (二)坚持把思想政治培训放在律师培训工作的首位。要始终把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培训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长期不懈地抓好,一刻也不能松懈。要突出抓好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中央关于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培训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国情和形势政策培训,进一步提高律师的政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坚定律师队伍的理想信念,保证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

  (三)坚持加强律师执业能力建设。律师的执业能力,就是正确理解、掌握、运用和维护法律,为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为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法律服务的本领。要把培训目标、内容、方式和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律师队伍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执业有机结合的能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能力、维护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切实承担起党和国家赋予律师队伍的重要职责。

  (四)坚持依法科学培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规定的程序,开展律师培训活动,无论是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还是培训活动的审批、开展、监督检查等,都要依法进行,以保证各项培训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要不断探索把握律师培训工作的规律,创新培训工作的方式方法,坚持全面、系统、深入培训,不断增强培训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认真完成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

  律师培训工作面临的任务很多,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当前,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坚持做好全面培训。《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意见》从总体上确定了律师思想政治培训、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的主要内容,明确了各类培训的重点。考虑到各地律师工作的实际情况不同,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律师协会可以根据需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律师培训工作的内容,既体现《意见》确定的总体要求,又体现各地律师工作的特点,使律师培训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要切实做好分类培训。要对律师队伍中的不同群体,开展针对性的培训,重点做好党员律师、申请执业人员、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合伙人的培训。加强党员律师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员律师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整个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加强对申请执业人员的培训,把好律师队伍的入口关,确保每一位进入律师行业的人员明确律师职业的宗旨和社会责任,增强职业荣誉感和执业能力,熟练掌握律师职业纪律规范。加强对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合伙人的培训,教育和引导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合伙人提高律师事务所建设水平,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增强律师事务所管理能力。做好这三类群体的培训,将有效地促进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要完善培训保障措施。要完成律师培训工作任务,实现律师培训工作目标,提高培训工作质量,需要强有力的保障措施。要遵循律师培训工作规律和各类律师业务特点,以律师事业的发展需要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律师培训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师资建设。要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为培训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培训保障措施,既要注重现实需要,又要力求关注长远,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和针对性,做到统一和灵活相结合,不断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激发广大律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满足律师对培训工作的需要,让律师切身体会到培训对增强执业能力的重要作用。

  (四)要加强组织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充分认识律师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按照司法部的部署,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对律师培训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意见》的规定,建立健全培训管理体制,明确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健全律师培训工作制度,包括培训登录制度、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和培训工作监督制度等,保障和促进律师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律师培训工作,提高律师队伍素质,促进律师队伍建设,推进律师事业发展,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地律师协会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度重视、大力加强律师培训工作,努力实现律师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原作者: 赵大程